铰链四杆机构的类型 什么是铰链四杆机构
平面四杆机构是机械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基本结构形式,其曲柄的存在条件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四杆机构中,最短的杆与最长杆的长度之和不应超过其余两杆长度之和。必须满足两相邻杆之一为最短杆的条件。
遵循这些规则,通过调整和变换不同的机架,我们便可以得到不同形式的铰链四杆机构,包括曲柄摇杆机构、双曲柄机构和双摇杆机构。
当我们在铰链四杆机构中遇到的情况是,如果最短杆与最长杆的长度之和大于其余两杆的长度之和时,无论我们选择固定哪个杆作为机架,都只能得到双摇杆机构。
在涉及到由原动机驱动的构件不是连架杆的情况时,我们可以利用曲柄互为存在的条件来判断它是否能相对于原动机的机架进行完整的整周转动。
在平面四杆机构的几种基本型式中,具体曲柄存在的条件可以详见下表:
铰链四杆机构 | 若以l1表示最短杆长,l4表示最长杆长,当l1 + l4 ≤ l2 + l3时,则杆1与杆4互为曲柄。同理,杆1与杆2也互为曲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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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个移动副的四杆机构 | 若以l1表示最短杆长,当l1 + a ≤ l2时,则杆1与杆4互为曲柄。同样地,杆1和杆2也满足此条件。 |
具有两个移动副的四杆机构 | 当该机构中只有l1为有限长且为最短杆时,杆1与杆4同样互为曲柄。无论是有两个移动副还是其他情况,只要满足相应的长度条件,相邻的杆件均可互为曲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