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法定假日 过年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在喜庆热闹的春节氛围中,我们的众多职工仍坚守在岗位上,默默地维护着社会的正常运转。那么,春节期间若连续8天辛勤工作,我们应如何计算这期间的加班费呢?是否有可能挣得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呢?

我们需要区分清楚加班与值班的概念。值班,多是为了单位的集体利益而进行的一种“应急值守”任务。虽然并没有为这种任务设定具体的待遇标准,但有些单位出于人道关怀,会为其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值班津补贴”。

说到加班,实际上还需要将其与额外的工时区分开来。在工资核算中,我们将它们统称为“加班加点工资”。

当我们提到“加点”,通常指的是超出每日固定的8小时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这通常发生在正常的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而“加班”,则是指在正常的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进行的工作安排。

加班与加点的最大区别在于,加班时用人单位拥有对员工的支配权。这意味着职工在充分休息后,需要遵守单位的加班安排。这里指的是合理的加班。如果一个月内,职工的加班时间和延长的工作时间总和超过了36小时,那就超出了劳动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有权拒绝继续加班。

对于“加点”的情况,需要经过工会和职工的共同同意。特别是当职工已经工作了8小时的情况下,再继续延长其工作时间可能会对其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职工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这种延长工作时间的安排。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职工在“休息日”被安排工作且不能进行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而若在“法定节假日”如春节期间被安排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今年的春节假期是从2月10日开始至17日结束。按照调整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被列为春节的法定节假日。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非值班),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特别是那5天的正常工作日(2月13日至17日),如果也按照200%的工资报酬来算的话,这8天的工资待遇加起来其实已经接近一个月的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