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的原理和方 认识论的原理和方法论
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科,源于哲学的探讨。哲学旨在研究人类的整体存在,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过程,而心理学则更专注于人类内心世界的具体探究。两者之间的联系显而易见,类似于物理学从自然哲学中衍生而来。
在哲学领域,心理过程被称为
认识论
,它着眼于客观事物在特定时空内是如何被人类大脑所反映的。这一过程,哲学上表现为
意识的发展过程
。黑格尔称其为“精神现象学”,而后胡塞尔将其简化为“现象学”。
探讨心理过程的核心问题是“
我们的观念与认识是如何产生的?
”以及“
它们又是如何发展的?
”这两者代表了认识的两个阶段:认识的起源和认识的发展,这两个方面构成了认识论的核心内容,是任何哲学家都无法回避的议题。
认识论在任何哲学体系中都占有重要位置。自笛卡尔以来,西方哲学史上几乎每位著名哲学家都提出了对认识问题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学派。最初,这些观点将西方哲学家分为两大派系:一是
经验论派
,一是
天赋观念派
。柏拉图作为天赋观念派的创始人,认为知识是与生俱来的,学习只不过是对已有知识的回忆;亚里士多德则代表了经验论,强调人类心灵如同光滑的蜡块,所有观念皆源自外部世界的印记,否认了天赋观念的存在。中世纪的经验哲学多受柏拉图思想影响,认为教义是先天存在于人心中的。经过一千年的演变,近代英国哲学的奠基人
培根
逐渐崭露头角。
到了十七世纪,欧洲大陆沉浸于形而上学,笛卡尔、马勒伯朗士和莱布尼兹形成了一个学派。而在英国,霍布斯和洛克则代表了另一股思潮。洛克在其著作《人类理智论》中批评笛卡尔的理论,莱布尼兹也随即以《人类理智新论》反击,捍卫笛卡尔的立场。自此,认识论逐渐成为西方哲学的中心议题。
认识论可进一步分为认识的起源论与发展论。十八世纪,伏尔泰在《哲学通信》中向法国引入经验论,众多启蒙思想家如狄德罗、孔狄亚克、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也纷纷批判十七世纪的形而上学,推动了无神论的发展。
进入十九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兴起,康德用二元论动摇唯物主义的基础,试图重建“未来的形而上学”,并对经验论提出质疑,重新恢复天赋论的地位。此后,马克思主义出现,采用辩证的认识论来解读哲学史,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起初通过感觉与经验等
感性材料
来形成,这成为认识起源论的唯物基础。认识是发展的,感性材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实践中通过质变上升为
理性知识
——这正是过去唯心主义者所理解的概念与思辨内容,构成了认识论的辩证法。
在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中,认识并非天赋,而是实践的产物,其过程具有上升和发展的特征。
对于心理过程的前两个阶段——感知与理解的过程,我们才得以获得科学的认识。哲学家们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第三阶段,即将知识转化为动机,使认识重新回归实践。
基于哲学的认识论,人们常常误解为“人是理性的动物”。实际上,卢梭在其《论风俗》中指出,这一看法存在重大错误。他认为,人类在更深层次上是“感觉的动物”。七情六欲,感觉器官和主观情感往往会影响判断,甚至使人在明知有害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抵制感官的诱惑,做出与理性相违背的选择。
心理过程是否在最高阶段——理性阶段便告终止?其实并非如此,尼采曾说过:“
我无法认识我不想去认识的东西。
”情感的存在为认识划下了界限,情感是认识之外的一种因素。情感反映了个体对事物的态度,由于心理过程中主体性的影响,心理主体并非独立于心理过程之外。必须在“我思”的同时兼顾“我感”,充分考虑人的能动性。人的能动性建立在认识之上,情感正是这种能动性的体现,是人对事物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的态度体验,体现了主体对认识及客观事物的评价,同时是理性向
意志阶段
过渡的桥梁。
理性阶段作为认识的最后阶段,培根和笛卡尔都发现感性的不可靠性与欺骗性。培根重视感性,主张用工具弥补感性的缺陷,仍保留其主导地位;而笛卡尔则选择抛弃感性,构建一座以思辨为基础的理性大厦。他们都未能意识到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内在联系,培根的做法未能根本改变,笛卡尔则一味排斥感性,未能充分整合二者。
对于理性的认识同样存在错误,康德继承了休谟的怀疑论,率先对理性进行批判。他从理性推理中揭示了二律背反,进而确认理性同样不可靠。但康德的结论与笛卡尔一致——他主张抛弃理性,转而倡导意志自由。这一观点直接影响了叔本华、尼采、存在主义和实证主义等现代西方哲学的反理性趋势。
尼采等意志主义者否定理性,而我们则认为意志是理性的进一步发展。在心理过程中,意志是指个体自觉设定目标,并努力克服内外障碍,以实现这一目标的心理活动。相比之下,康德与叔本华时期的意志被视为与理性相对立的心理状态。尼采则形象地比喻理性如同瞎子,而意志是有力的瘸子,意志驱动理性向前迈进。意志主义者纷纷选择抛弃理性,无论是胡塞尔的现象学、萨特的意志自由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表现出反理性的倾向。他们未意识到:没有理性的意志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就如同没有感性基础的理性认识也不过是空想。
笛卡尔在天赋论的保护下抛弃了认识的感性基础,建立起一套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理论。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这一理论演变为无所不包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尽管其表面庞大,但只要有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就能将其推翻。费尔巴哈在黑格尔之后,通过对宗教的批判,揭示了黑格尔体系的脆弱基础,最终战胜了黑格尔的哲学和天赋论。
同样,抛弃理性的意志主义者重走笛卡尔的老路,在没有感性与认识基础的情况下,追求所谓的意志自由,必然走向盲目行动的境地。意志应被视为理性认识的延续,而非对立的存在。
人的认识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是感性认识,局限于对事物表象的了解;其次是理性认识,深入事物本质与
规律的认知;最后是建立在前两者基础上的
意志
,这阶段使个体能够将所理解的事物转化为行动的动机,指引实践的方向。只有在这一阶段,认识才真正完成。
从认识回归实践,意志和动机则成为关键的中介。认识论中的三个阶段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紧密结合的整体。认识阶段构成基础,情感阶段起到过渡的作用,而意志阶段则是最终的高峰——在意志之后,便是实践与行动。意志并不是与理性对立的存在,而是理性高度发展的产物,二者的关系应被重新审视。理性与意志的结合,使个体在对事物的认知中,能够作出明智的选择与决策。
意志自由仅在于对事物的充分认识与判断能力。
只有当个体对各种事物有深刻的理解,并能作出合理的决策时,才能实现绝对的自由。认识的无限性决定了自由的相对性。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到:“自由之于意志,就如同重量之于物质”,这意味着意志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我能够想象我所渴望的事物,并最终形成明确的意愿。理智与意志在这一点上实现了辩证的统一。
心理过程的科学认识应被描述为:人们通过实践,感知和经验客观事物,积累感性材料;当这些材料达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发生质变,发展为理性的思维能力,标志着
知识过程
的完成。基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个体依其主体的价值取向,对事物形成特定的态度,这个过程就是
情感过程
。情感过程是连接知识与意志的中介,个体通过对事物的理解与态度,形成明确的目标和动力,促使其付诸实践。意志过程则是心理过程的最后阶段,标志着认识论的循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形成一个螺旋上升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