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梦想仗剑走天涯歌词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要随身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否则后果自负。

近日,张店公安分局体育场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身背“宝剑”等红绿灯,这违规行为引来不少市民的关注,也让民警立刻将其拦下。在检查中,发现这把剑已经开刃,非常锋利。

随后,民警将男子李某带回派出所。李某交代,他来淄博是找朋友吴某玩,吴某是收藏爱好者,收藏了很多刀剑一类的东西。李某临告别时,吴某将其中一把宝剑作为礼物相赠。李某接受后准备带回家,却不知道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吴某,证实了李某的说法。经鉴定,李某身背的宝剑属于管制刀具,民警对其进行了管制刀具物品的查扣,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刀剑不等于管制刀具,收藏管制刀具是违法的。但即便是非管制刀具,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还是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车内,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胡泉 通讯员 彭延群)